| 一、机构职能(代码:0) | |||||||||
| 1、机构概况(代码:01) | |||||||||
| 索 取 号 | 信 息 名 称 | 内 容 描 述 | 产生日期 | ||||||
| ZB9001000-2004-001 | 崇明县教育局机构概况 | 崇明县教育局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 | 2004年6月5日 | ||||||
| ZB9002000-2004-001 | 崇明县教育局党政领导 | 崇明县教育局党委及行政的领导成员名单 | 2004年6月5日 | ||||||
| ZB9003000-2004-001 | 崇明县教育局内设机构 | 崇明县教育局内设有办公室、基教科、人事科等。 | 2004年6月5日 | ||||||
| 二、政策法规(代码:1) | |||||||||
| 1、综合类(代码:01) | |||||||||
| (1)法律(代码:001) | |||||||||
| 索取号 | 信息名称 | 内 容 描 述 | 产 生 日 期 | 发 布 | 关键 | 记 录 | 载 体 | 公 开 | |
| 机 构 | 词 | 形 式 | 类 型 | 类 别 | |||||
| ZB9101001-2004-0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对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受教育者、教育与社会、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法律责任等作了说明。从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 1995年3月18日 | 全国人大 | 中国教育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ZB9101001-2004-00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 |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 2000年10月31日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国语言文字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ZB9101001-2004-0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对民办学校的设立、学校的组织与活动、教师与受教育者、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管理与监督、扶持与奖励、变更与终止、法律责任等作了说明。从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 2002年12月28日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国民办教育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ZB9101001-2004-0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等做了规定。从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 | 1999年6月28日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预防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未成年 | |||||||||
| 犯罪 | |||||||||
| ZB9101001-2004-005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为个人)使用童工。 从 1991年4月15日起实施。 | 1991年4月15日 | 国务院 | 禁止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使用 | |||||||||
| 童工 | |||||||||
| (2)法规(代码:002) | |||||||||
| 索取号 | 信息名称 | 内 容 描 述 | 产 生 日 期 | 发 布 | 关键 | 记 录 | 载 体 | 公 开 | |
| 机 构 | 词 | 形 式 | 类 型 | 类 别 | |||||
| ZB9101002-2004-0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关于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设立、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资产与财务管理、扶持与奖励、法律责任的规定。从2004年4月1日起实施 | 2004年2月25日 | 国务院 | 中国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民办 | |||||||||
| 教育 | |||||||||
| 实施 | |||||||||
| ZB9101002-2004-002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为个人)使用童工。 从 1991年4月15日起实施。 | 1991年4月15日 | 国务院 | 禁止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使用 | |||||||||
| 童工 | |||||||||
| ZB9101002-2004-0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设立组织与管理教育教学资产与财务变更与终止 法律责任等。从 2 003年9月1日起实施。 | 2003年3月1日 | 国务院 | 中外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合作 | |||||||||
| 办学 | |||||||||
| ZB9101002-2004-004 | 《残疾人教育条例》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领导,统筹规划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逐步增加残疾人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义务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并统筹安排实施。 从 1994年8月23日起实施。 | 1994年8月23日 | 国务院 | 残疾人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教育 | |||||||||
| (3)规章(代码:003) | |||||||||
| 索取号 | 信息名称 | 内 容 描 述 | 产 生 日 期 | 发 布 | 关键 | 记 录 | 载 体 | 公 开 | |
| 机 构 | 词 | 形 式 | 类 型 | 类 别 | |||||
| ZB9101003-2004-001 | 《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 | 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加强管理,促进本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社会力量系指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办学者。从1990年1月1日起实施。 | 1989年7月23日 | 上海市政府 | 社会 办学 管理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ZB9101003-2004-002 | 《上海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 | 为了促进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民办学校,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筹资金设立的实施学历教育的非营利教育机构。从1994年6月1日起实施。 | 1994年4月19日 | 上海市政府 | 民办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学校 | |||||||||
| 管理 | |||||||||
| ZB9101003-2004-003 |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 | 国家机关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青少年自我保护、特殊保护、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矫治与安置等作了规定。从 1987年10月1日起实施。 | 1987年6月20日 |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 青少年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保护 | |||||||||
| ZB9101003-2004-004 | 《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 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当及时、公正、合法,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处理得当。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学校必要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和人员的配备。 从 2001年9月1日起实施。 | 2001年7月13日 |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 中小学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学生 | |||||||||
| 伤害 | |||||||||
| 处理 | |||||||||
| ZB9101003-2004-005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对学生伤害事故的事故与责任、事故处理程序、事故损害的赔偿、等做2了说明。从 2002年9月1日起实施。 | 2002年6月25日 | 教育部 | 学生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伤害 | |||||||||
| 处理 | |||||||||
| ZB9101003-2004-006 | 《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 | 中小学获得接受外国学生的资格后可接受适龄外国学生入校学习。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外事、公安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从1999年7月21日起实施 | 1999年7月21日 | 教育部 | 中小学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接受 | |||||||||
| 外国学生 | |||||||||
| ZB9101003-2004-007 |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 申办中介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或教育服务性机构;有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自费留学政策并从事过教育服务性业务的工作人员;与国外教育机构已建立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等。从1999年8月24日起实施。 | 1999年8月24日 | 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局 | 自费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出国 | |||||||||
| 留学 | |||||||||
| ZB9101003-2004-008 |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 | 中介服务机构的申办程序和资格认定、中介服务机构的运营、备用金的管理与使用、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处罚等从1999年8月24日起实施。 | 1999年8月24日 | 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局 | 自费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出国 | |||||||||
| 留学 | |||||||||
| ZB9101003-2004-009 | 《上海市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沪合作办学管理办法》 | 合作办学设置的管理、 合作办学的管理、法律责任等。从994年3月1日起实施。 | 1993年12月26日 | 上海市政府 | 合作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办学 | |||||||||
| 办法 | |||||||||
| ZB9101003-2004-010 |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 | 关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入学及学籍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校长、教师和其他人员 、校长、教师和其他人员、卫生保健及安全工作等的规定。从 1998年12月2日起实施。 | 1998年12月2日 | 教育部 | 特殊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教育 | |||||||||
| 规程 | |||||||||
| ZB9101003-2004-011 | 《教育督导暂行规定》 | 教育督导的任务、教育督导的范围、机构、督学、督导、处罚等。从1991年4月26日起实施。 | 1991年4月26日 | 国家教委 | 教育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督导 | |||||||||
| 规定 | |||||||||
| ZB9101003-2004-012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 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体育教师、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组织机构和管理等。从 1990年3月12日起实施。 | 1990年3月12日 | 国家教委 | 学校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体育 | |||||||||
| 条例 | |||||||||
| ZB9101003-2004-013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学校卫生工作要求、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学校卫生工作监督、奖励与处罚等。从1990年6月4日起实施。 | 1990年6月4日 | 国家教委、卫生部 | 学校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卫生 | |||||||||
| 条例 | |||||||||
| ZB9101003-2004-014 | 《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 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等。 从1997年3月17日起实施。 | 1997年3月17日 | 国家教委、全国妇联 | 家长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教育 | |||||||||
| 规范 | |||||||||
| ZB9101003-2004-015 |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 教育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与管辖、处罚种类与主要违法情形、处罚程序与执行等。从 1998年3月6日起实施。 | 1998年3月6日 | 国家教委 | 教育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行政 | |||||||||
| 处罚 | |||||||||
| ZB9101003-2004-016 | 《上海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 教学成果奖励的目的和依、定义、奖励等级、适用范围、管理部门、申请条件、申请程序、提交材料、回避制度、经费来源等。从1998年4月23日起实施。 | 1998年4月23日 | 上海市政府 | 教学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成果 | |||||||||
| 奖励 | |||||||||
| (4)规范性文件(代码:004) | |||||||||
| 索取号 | 信 息 | 内 容 | 产 生 | 发 布 | 文 件 | 关键 | 记录 | 载体 | 公开 |
| 名 称 | 描 述 | 日 期 | 机 构 | 编 号 | 词 | 形式 | 类型 | 类别 | |
| ZB9101004-2004-001 | 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 2004年3月23日 | 崇明县教育局 | 崇教办(2004)3号 | 教育交通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安全 | |||||||||
| ZB9101004-2004-002 | 关于印发《崇明县教育局2004年重点工作和节点计划表》的通知 | “科教兴县”行动纲要教育人才专题的编写;人才引进工作、校长职级制评审工作;寄宿制高中建设、东门中学建设、村校撤点、加强初中建设工程等。 | 2004年3月15日 | 崇明县教育局 | 崇教(2004)6号 | 教育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工作 | |||||||||
| 计划 | |||||||||
| ZB9101004-2004-003 | 2004年崇明县教育工作要点 | 2004年崇明县教育工作主要为: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性;以寄宿制高中建设和“加强初中建设工程”为抓手,完善素质教育运行机制,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等。 | 2004年1月10日 | 崇明县教育局 | 崇教(2004)1号 | 教育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工作 | |||||||||
| 要点 | |||||||||
| ZB9101004-2004-004 | 关于印发《关于对中小学违规收费的处理规定》等八项规定的通知 | 对《关于中小学违规收费的处理规定》、《关于加强学生代办费管理规定的若干规定》、《招生工作纪律》等八项规定的修订完善。 | 2003年9月16日 | 崇明县教育局 | 崇教(2003)14号 | 中小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学收费处理 | |||||||||
| ZB9101004-2004-005 | 关于印发《崇明县教育局治理乱收费十项制度》的通知 |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要求,为深化我县的治理工作,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对治理乱收费工作提出的十项规定。 | 2003年8月21日 | 崇明县教育局 | 崇教(2003)13号 | 教育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收费 | |||||||||
| 制度 | |||||||||
| ZB9101004-2004-006 | 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包括:明确学校收费资金管理范围、深化学校收费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学校收费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学校收费票据管理、建立健全对学校收费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 | 2004年1月5日 | 财政部 | 财综(2003)94号 | 教育 收费 资金 通知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办公厅 | |||||||||
| ZB9101004-2004-007 | 关于完善本县农村贫困子女学杂费、书簿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 本县农村居民的收入达不到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县和乡(镇)两级政府将给予困难补助,这类家庭子女,凡在中小学校学习的,可作为学杂费减免对象之一,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减免一半或全部学杂费或给予助学金。 | 2003年12月29日 | 崇明县 | 崇教财(2003)92号 | 学校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教育局 | 经费 | ||||||||
| 贫困 | |||||||||
| 学生 | |||||||||
| 减免 通知 | |||||||||
| ZB9101004-2004-008 | 关于本市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 | 根据[沪价费(2003)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对本县各学校公示牌的制作、公示的内容、公示的备案、公示的监制等到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 2003年5月30日 | 崇明县 | 崇教财(2003)47号 | 教育 收费 公示 通知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教育局 | |||||||||
| ZB9101004-2004-009 | 关于转发《上海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印发〈上海市中小学生学杂费分期付款和减免及实行助学金制度的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包括:学杂费分期付款的规定、学杂费减免的对象及相应金额、学生助学金享受的条件及标准。 | 2002年9月18日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沪教委财(2002)81号 | 中小学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学生 | |||||||||
| 费用 办法 通知 | |||||||||
| ZB9101004-2004-010 | 关于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中的民办非学历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社会力量办学中的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不再进行行政审批,由办学机构根据办学质量和成本、供需状况等情况自行制定,招生简章须向同级物价部门和《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发证部门备案。 | 2002年5月20日 | 上海市物价局 | 沪价费(2002)043号 | 教育 社会力量 收费 通知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ZB9101004-2004-011 | 关于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外省市学生借读费、军训费等几个收费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借读费:公办高中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初中250元;小学170元。 | 2002年8月15日 | 上海市物价局 | 沪价费(2002)054号 | 教育 政策 通知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军训费:军训不得收费。军训中发生的代办费按实际发生额向学生结算。 | |||||||||
| 伙食费:学生食堂应与教职工食堂管理分开,帐目分开,并帐目公开。 | |||||||||
| 综合高中学费:按主办校收费标准执行 | |||||||||
| ZB9101004-2004-012 | 关于妥善解决好外省市引进中学教师住房困难的通知 | 租房补贴对象:97年以后从外省市引进的大学毕业生和在编在岗教师(学校安排校内住宿的不享受租房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补贴期限:从2002年起,期限视财力状况定。 | 2002年3月28日 | 崇明县 | 崇教财(2002)18号 | 引进教师 住房 补贴 通知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教育局 | |||||||||
| ZB9101004-2004-013 | 关于转发《关于本市公办高中择校费财务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包括:收取择校费必须使用《上海市公办高中学校择校费专用收据》、择校费收入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择校费收入和使用的管理。 | 2001年8月30日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沪教委财(2001)50号 | 教育 财务 管理 通知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ZB9101004-2004-014 | 关于转发市教委《关于本市公办高中学校实行择校生收费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公办高中收取择校生严格遵守“三限”政策,即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收费标准:分别按寄宿制高中、市重点高中、区(县)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各收取一次性择校费四万、三万、二万、一万]。 | 2001年8月20日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沪教委财(2001)46号 | 教育 高中学校 招生收费 通知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ZB9101004-2004-015 | 关于印发《教育局关于试行集中记帐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 内容包括:实行会计集中记帐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实行集中记帐的对象和范围;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记帐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的上岗条件;记帐中心人员的管理与待遇等。 | 2001-6-27 | 崇明县 | 崇教财(2001)49号 | 财务 集中 记帐 暂行 办法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教育局 | |||||||||
| 2、基础教育(代码:02) | |||||||||
| (1)法律(代码:001) | |||||||||
| 索取号 | 信息名称 | 内 容 描 述 | 产 生 日 期 | 发 布 | 关键 | 记 录 | 载 体 | 公 开 | |
| 机 构 | 词 | 形 式 | 类 型 | 类 别 | |||||
| ZB9102001-2004-0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法。包括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等内容。从1986年7月1日起实施。 | 1986年4月12日 | 全国人大 | 义务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教育 | |||||||||
| (2)规章(代码:002) | |||||||||
| 索取号 | 信息名称 | 内 容 描 述 | 产 生 日 期 | 发 布 | 关键 | 记 录 | 载 体 | 公 开 | |
| 机 构 | 词 | 形 式 | 类 型 | 类 别 | |||||
| ZB9102002-2004-001 |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包括就学、教育教学、实施保障、处罚等。从1993年3月1日起实施 | 1993年2月6日 |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 义务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教育 | |||||||||
| 办法 | |||||||||
| ZB9102002-2004-002 | 《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 | 为加强中小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校内环境及所处周围环境的管理。从 1992年6月10日起实施。 | 1992年6月10日 | 国家教委 | 中小学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校园 | |||||||||
| 管理 | |||||||||
| ZB9102002-2004-003 | 《幼儿园工作规程》 |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规程。包括幼儿入园和编班、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幼儿园的教育等。从1996年6月1日起实施。 | 1996年3月9日 | 国家教委 | 幼儿园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规程 | |||||||||
| ZB9102002-2004-004 | 《小学管理规程》 | 小学的入学及学籍管理、教育教学工作、人事工作、行政工作、校舍、设备及经费、卫生保健及安全、学校、家庭与社会等。从1996年3月9日起实施。 | 1996年3月9日 | 国家教委 | 小学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管理 | |||||||||
| 规程 | |||||||||
| ZB9102002-2004-005 | 《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 上海市幼儿园设置的条件、设置幼儿园的审批程序、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幼儿园的行政事务、罚则等。从1992年11月1日起实施。 | 1992年9月26日 | 上海市政府 | 幼儿园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管理 | |||||||||
| 办法 | |||||||||
| ZB9102002-2004-006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中小学校房屋土地资源保护管理的暂行规定》 |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的各级各类普通中学、小学、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成人中学、成人初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少科站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从2001年8月16日起实施。 | 2001年8月16日 | 上海市政府 | 中小学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房屋 | |||||||||
| 保护 | |||||||||
| ZB9102002-2004-0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步骤、就学、教育教学、实施保障、管理与监督、处罚等。从1992年3月14日实施。 | 1992年3月14日 | 国家教委 | 义务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教育 | |||||||||
| 实施 | |||||||||
| ZB9102002-2004-008 | 《幼儿园管理条例》 |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幼儿园的行政事务、奖励与处罚等。从1990年2月1日起实施。 | 1989年9月11日 | 国家教委 | 幼儿园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管理 | |||||||||
| 条例 | |||||||||
| ZB9102002-2004-009 | 《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 | “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教师奖励工作应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本规定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从1998年1月8日起实施。 | 1998年1月8日 | 国家教委 | 教育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奖励规定 | |||||||||
| ZB9102002-2004-010 |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 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本规定。 包括内容与类别、组织管理等。从1999年9月13日起实施。 | 1999年9月13日 | 教育部 | 中小学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教师 | |||||||||
| 教育 | |||||||||
| ZB9102002-2004-011 | 《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 |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包括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内容与形式、组织和管理、培训责任等。从1999年12月30日起实施。 | 1999年12月30日 | 教育部 | 中小学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校长 | |||||||||
| 培训 | |||||||||
| ZB9102002-2004-012 |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资格认定、资格证书管理等。从2000年9月23日起实施。 | 2000年9月23日 | 教育部 | 教师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资格 | |||||||||
| 实施 | |||||||||
| ZB9102002-2004-013 | 《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 为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从2001年8月8日起实施。 | 2001年8月8日 | 教育部 | 教师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资格 | |||||||||
| 管理 | |||||||||
| ZB9102002-2004-014 |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进修规定》 | 关于分配到本市中小学担任教育工作或由其它工作改任中小学教师的高等或中等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以培养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为主的新教师培训等。从1990年1月1日起实施。 | 1989年12月15日 | 上海市政府 | 中小学 | 文本 | 磁盘 | 主动 | |
| 教师 | |||||||||
| 进修 | |||||||||
| (3)规范性文件(代码:003) | |||||||||
| 索取号 | 信 息 | 内 容 | 产 生 | 发 布 | 文 件 | 关键 | 记录 | 载体 | 公开 |
| 名 称 | 描 述 | 日 期 | 机 构 | 编 号 | 词 | 形式 | 类型 | 类别 | |
| ZB9102003-2004-001 | 关于下发《崇明县教育系统创建健康校园三年行动计划(2003年—200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以崇明建设生态岛大讨论为契机,对未来三年进行规划,开展好建设健康校园工作。 | 2004年5月24日 | 崇明县教育局 | 崇教基(2004)48号 | 教育健康校园创建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ZB9102003-2004-002 | 关于印发崇明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规划的通知 | 为了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持续发展,本规划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 2004年5月11日 | 崇明县教育局 | 崇教基(2004)45号 | 中小学 心理健康 规划 通知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ZB9102003-2004-003 | 关于2004年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 坚持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把招生入学工作与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内涵发展结合起来,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努力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基础教育服务体系。 | 2004年5月8日 | 崇明县教育局 | 崇教基(2004)44号 | 中小学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招生意见 | |||||||||
| ZB9102003-2004-004 | 上海市教委关于对2004年本市报考外地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 上海市教委关于对2004年本市考生报考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如何得到优惠政策,得到哪些优惠作了具体规定。 | 2004年4月30日 | 崇明县教育局 | 崇教基(2004)41号 | 高等教育招生规定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ZB9102003-2004-005 | 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这一系列文件是指导今后一段时期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 2004年4月30日 | 崇明县教育局 | 崇教基(2004)40号 | 中小学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思想教育 | |||||||||
| ZB9102003-2004-006 |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预案细化工作的通知 | 从完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防治工作;明确工作流程,科学、合理地处置好突发情况方面作了规定。 | 2004年4月20日 | 崇明县教育局 | 崇教基(2004)35号 | 教育防病预案细化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ZB9102003-2004-007 | 关于2004年崇明县体育传统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 对2004年我县部分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有关体育和文化成绩等工作方面的规定。 | 2004年4月15日 | 崇明县教育局 | 崇教基(2004)34号 | 体育学生招收通知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ZB9102003-2004-008 | 关于转发《上海市教委关于200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继续实行文艺特长生加分录取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对200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继续实行文艺特长生加分录取的一些政策作详细的说明。 | 2004年4月15日 | 崇明县教育局 | 崇教基(2004)33号 | 教育招生工作转发通知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ZB9102003-2004-009 | 2004年崇明县重点高中优秀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 规定重点高中优秀生推荐依据、推荐名额及分配原则、工作程序,使之有利于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有利于形成学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机制。 | 2004年4月15日 | 崇明县教育局 | 崇教基(2004)31号 | 重点高中 优秀生 推荐 办法 | 文本 | 纸质 | 主动 |
| ZB9102003-2004-010 | 关于2004年崇明县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 | 就2004年本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录取及相关保障机制等工作提出具体部署。 | 2004年4月13日 | 崇明县 | |||||